文书鉴定是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,对案件中涉及的文字书写、文字制作、文书物证反映的具体内容、文书的制作方法、文书的真假等有关问题的分析、鉴别、认定等活动。
1、笔迹鉴定: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,来鉴别书写人。如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,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,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;
2、印章印文真伪鉴定:通过两枚印文之间的形态比对来确定二者是否为同一印章盖印而成;
3、打印、传真、复印等印刷文件制作方法、制作工具的种类进行同一性认定;
4、添加、消退、涂改、拼接、换页等变造文件鉴定:通过文件检验仪等设备确定需检文件是否存在变造现象,从而确定该文件的真实性;
5、浸湿、污染、破碎、烧毁、退色、粘连等污损文件的显现、整复、辩读等;书写工具及其他工具形成的文字压痕及其它压印痕迹的显现、辨读、鉴别等;
6、朱墨时序(印章与文字形成的先后顺序)鉴定;
7、证件、货币、票据等特种文件真伪的鉴定。